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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原董事长挪用26亿供股东挥霍,银行原董事长和代行长联手作案

发布时间:2024-07-07 23:29:20来源:网络转载
银行原董事长和代行长联手作案挪用26亿供股东挥霍事件概述
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,葫芦岛银行在2020年经历了一起震撼业界的金融风暴。该行原董事长李玉林与新任代理行长李晓东上任伊始,便与大股东之一的段某涛,以及另一股东周某龙合谋,假借处理不良资产之名,设计了一项虚构的资产管理计划,借此从银行挪用了26亿元人民币巨款,供段某涛个人消费。

参与人员和挪用资金的过程


参与此次挪用资金的除了李玉林和李晓东之外,还有大股东段某涛和另一位股东周某龙。他们虚构了一个资产管理计划,声称是为了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,但实际上却是将资金挪为他用。在这系列违规操作中,周某龙还与另一位人士项某协商,将其中的18亿元非法兑换成外汇,转移到段某涛在香港控制的公司账户中。

法律后果和银行的反应


由于这起挪用巨资的案件,涉及资金转移的陈某因洗钱罪被判刑,并处以罚款。此外,葫芦岛银行面临了一系列挑战,包括信用评级下调、信贷风险增加及财务亏损等问题。为了应对危机,辽宁省于2022年通过发行专项债券为葫芦岛银行注资, 旨在帮助银行度过难关并实施改革。到了2023年,注资方式进一步调整,以确保资金有效注入,助力银行恢复稳定。目前,葫芦岛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已超900亿元。

银行的历史和发展


葫芦岛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成立的葫芦岛市商业银行,后来于2010年更名。到了2016年底,随着大连中盈控股集团成为该行最大股东,段某涛作为其实控人加入董事会。截至2020年末,中盈控股集团持有葫芦岛银行18.4%的股份。

结论


综上所述,葫芦岛银行原董事长李玉林和代行长李晓东联手挪用了26亿元供股东挥霍,并涉及到洗钱等一系列违法行为。这一事件对银行本身造成了重大影响,也对相关的个人带来了法律上的制裁。尽管银行经历了信用评级下调和其他挑战,但通过辽宁省的支持和自身的改革努力,银行已经逐步恢复稳定,并且总资产规模有了显著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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